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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: "我第二个家"是由大马政府所发动及筹办的计
划,以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民, 不分年龄,只要符合大马政府
所规定的标准或条件,就可以获得十年自由进出和游览证件(合
法的长期居住在大马),并且可以不断地更新十年.
所有合格的申请者, 将会享受大马政府给予的特别待遇.其中包
括:购买本地制造的免税汽车(如: Proton、
Honda、 Toyota、 Mercedes
Benz及其它)或从自己的国家进口汽车到大马.合格的申
请者如果在大马国内购买产业,则将可以享有高达60%的银行
借款.其中必须注意的是,必须要购买产业高达二十五万马币
以上.
大马政府热烈欢迎世界各地人民(与其家属), 前来大马居住。
大马政府将不遗余力的确保这项计划的成功。但是,这个计划
所需的条件并不代表能取得在大马做永久居民的合格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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